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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各地一些建筑園林新規開始施行
- 分類:行業新聞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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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4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明確了河北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燃氣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對燃氣經營、燃氣使用和燃氣設備設施安全狀況等的監督檢查,及時組織消除燃氣安全事故隱患,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普及燃氣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同時,加強瓶裝燃氣安全管理,針對瓶裝液化氣市場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予以規范,同時強化對瓶裝燃氣送氣服務人員、運輸車輛和自
2020年4月,各地一些建筑園林新規開始施行
【概要描述】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4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明確了河北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燃氣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對燃氣經營、燃氣使用和燃氣設備設施安全狀況等的監督檢查,及時組織消除燃氣安全事故隱患,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普及燃氣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同時,加強瓶裝燃氣安全管理,針對瓶裝液化氣市場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予以規范,同時強化對瓶裝燃氣送氣服務人員、運輸車輛和自
- 分類:行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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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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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
《 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 》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明確了河北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燃氣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對燃氣經營、燃氣使用和燃氣設備設施安全狀況等的監督檢查,及時組織消除燃氣安全事故隱患,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普及燃氣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同時,加強瓶裝燃氣安全管理,針對瓶裝液化氣市場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予以規范,同時強化對瓶裝燃氣送氣服務人員、運輸車輛和自有氣瓶的管理。
條例提出,燃氣經營者應當提高科學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燃氣安全工作機制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相關標準、規范,管控各類風險,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在燃氣經營服務活動中應當主動宣傳普及燃氣使用知識,指導燃氣用戶安全使用。
條例要求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履行安全使用義務,并明確了燃氣用戶、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使用燃氣時的禁止性行為。規定新建住宅和既有住宅管道燃氣工程應分別安裝、加裝管道燃氣自閉閥等具有自動切斷功能的安全裝置,明確燃氣管道與燃氣燃燒器具的連接管及燃氣燃燒器具的使用要求。
荊門市民用建筑裝飾裝修管理條例
住宅裝飾裝修關系千家萬戶,易產生矛盾糾紛,為細化有關上位法規定,解決群眾身邊的實際問題,湖北省荊門市出臺《荊門市民用建筑裝飾裝修管理條例》,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對住宅裝飾裝修作出規定,推行使用住宅裝飾裝修合同示范文本,以保障裝飾裝修人合法權益。同時,要求裝飾裝修人應當在開工前到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村(居)委會辦理登記手續,辦理登記的單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發現裝飾裝修人、施工人員違法施工的,應及時勸阻和制止。
條例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主管民用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門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實施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民用建筑裝飾裝修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有權投訴、舉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建立投訴、舉報處理機制,在接到舉報后及時調查處理,并在7日內予以回復;屬其他相關部門職責范圍的,應在2日內轉交處理。
鶴崗市公園廣場管理條例
黑龍江省鶴崗市出臺《鶴崗市公園廣場管理條例》,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所稱公園,是指向公眾開放、具有良好的園林綠化環境和相應的配套設施,具備改善生態、美化環境、游覽休憩、傳承文化、科普教育、防災避險等功能的公共活動場所。條例所稱廣場,是指由建筑、道路或者綠化帶圍合而成,配置一定的公共設施,具有一定的公共綠地規模和景觀設施,供公眾游憩、健身、娛樂或者進行紀念、避險等公共活動的開放性空間。
條例指出,因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工程建設、城市重大防災救災項目建設等,需臨時占用公園廣場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征求公園廣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臨時用地手續,臨時用地期滿后,應當恢復原狀。占用單位不能恢復原狀的,由公園廣場管理機構恢復,所需費用由占用單位承擔。
條例明確,公園廣場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周邊的環境功能區劃分,結合公園廣場自身特點和游人需求,在公園廣場內劃定安靜休憩、健身、娛樂等區域,并設立顯著標識,告知該公園廣場的環境噪聲限值、禁止事項、相關活動開展的時間規定等。有條件的公園廣場,應當設置噪聲監測設備和公共電子顯示屏,實時監測并顯示噪聲值。
朝陽市城市綠化管理規定
遼寧省朝陽市出臺《朝陽市城市綠化管理規定》,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定要求,朝陽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綠化資金納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保障城市綠化經費的投入,促進城市綠化事業可持續發展,提高城市綠化水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是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中心城區的城市綠化規劃、建設、養護工作。市行政綜合執法部門負責中心城區的城市綠化違法查處工作。
規定明確,城市綠化應當堅持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則,充分利用本地自然和人文條件,合理配置植物類型,提高自然生態效應和景觀效果,選用、引進節水耐旱、抗病性強、美化效果好、經濟環保的優良植物品種。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應當納入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范圍。組織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單位,應當通知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參加驗收。附屬綠化工程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設單位應當自驗收合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附屬綠化工程的竣工驗收資料報送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規定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綠地。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占用綠地的,行政審批部門應當依據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意見,依法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需要繳納補償費的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臨時占用綠地期限不得超過一年;確需延長的,應當辦理延期手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且只能延期一次。臨時占用期滿后,應當及時歸還并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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